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址
被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职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镇江市住建局
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有第三人的按第三人的人数增加),一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公民个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合法成立的有效证明);
3、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4、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5、申请日期超出法定日期的,应载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并提供相关证据;
6、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按手印)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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