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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31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确保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基层基础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努力压降一般事故,为促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61630

  四、活动内容

  (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城市客厅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616上午

  活动地点:待定

  参加单位:市安监站、市自来水公司、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等咨询。

  (二)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广场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15日上午

  活动地点:镇江市大西路山巷广场

  参加单位:市给排水管理处、市安监站、市燃气办、市自来水公司、市抗震和安全鉴定办、市白蚁防治所、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活动内容:突出“安全发展”主题,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方面咨询。

  (三)送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

  活动时间: 69

  活动地点:镇江美的城二区二标段

  活动对象: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

  活动内容:向施工企业及现场工人发放《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手册》、安全画册等安全宣传材料。开展知识讲座,现场解答施工人员提出的问题。

  (四)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演练时间: 6月全月

  演练地点:镇江移动物联网产业大厦及第三机房楼、京口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市自来水公司、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市安监站、市燃气办、市给排水管理处、市自来水公司、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筑施工、燃气、给排水等有关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观摩

  活动时间:6 19

  活动地点:镇江美的城二区二标段

  活动对象:辖市、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本市监理、施工企业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

  活动内容:观摩示范工地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情况;参观办公区、宿舍区,学习项目部规范的安全管理流程。推广建设工程生产的标准化管理,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

  (六)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全月

  活动对象:市区所有在建工地

  活动内容:在市区建筑工地开展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标语。在市区主干道广告牌、镇江日报、网络媒体等多层次载体上宣传安全月活动。组织建筑工地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讨论会。

  (七)“百个工地百堂课、万名民工万份安”安全知识巡讲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全月

  活动对象:市区所有在建工地

  活动内容:市区所有建设工地进行安全知识现场授课,主讲人为项目主监员或辅监员,授课内容涉及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现场从业人员安全基本知识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科学谋划,有序推进,提高活动执行力。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二)注重结合,创新形式。各单位和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是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相结合,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强化主体责任、通过“主体责任年活动”固化主体责任,以月促年、以责促安。二是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相结合,针对6月份汛期和夏季高温特点,强化事先预防,明确治理重点,制定应急预案,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切实做到未雨绸缪。三是与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相结合,要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模式,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督查,重典治违,保持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宣传到位,营造氛围。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在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丰富路径,拓宽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追求实效,及时总结。各单位和部门要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总结材料(含视频、照片资料)于630日前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王晓文;联系电话:85589811;邮箱:wxw98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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