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9日下午,在市政府2411会议室,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14个部门联合召开了镇江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新闻发布会,向与会媒体发布《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并就其中多个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根据去库存工作要求,今年,我市商品住房去化周期控制在 15个月内,其中,京口区、润州区为13个月,丹徒区、镇江新区为17个月,丹阳市、句容市和扬中市为15个月。到2018年底,全市商品住房去化周期控制在13个月以内。到2020年底,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基本建立,市场供求关系基本平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建成区内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必须全面采用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20年底,住宅成品化率达到60%,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或预制化率达到30%以上,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占比达到50%,并作为土地上市必要条件。
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镇江日报等14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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