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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6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镇建传[2016]2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466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6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市住建局宣教处负责牵头组织,具体考务、办证工作委托镇江技培中心承担。

2.本市开设报名和现场审核点位为:镇江技培中心。报名考核点负责对本地区报考人员资格的现场审查(含基本条件、相关个人信息的核实)、培训和考试的组织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网上汇总和上报工作。若新开设报名点和现场审核点,将另行通知。

二、考核岗位

2016年度考核评价岗位设置11个: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相关岗位名称对照表》具体详见附件1)。新增考核评价岗位将适时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考核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满分为150分,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对于条件成熟的岗位将适时推行计算机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结合行业需求, 2016年度各辖市统一考核均为3次。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1次考核时间:31920日;

(二)第2次考核时间:51415日;

(三)第3次考核时间:111213日。

(四)具体各科目考核时间

19:0012:00: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4:0017:00:市政工程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

29:0012:00:土建质量员、材料员;14:0017:00: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劳务员。

考核地点: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5.具有高中学历,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凡相关专业课程设置中有1年职业实践环节(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的建设类高职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院校集体报名相关岗位的考核评价(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2016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报名组织、资格审核等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详见《2016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计划》(附件3

(三)报名方式

1.统一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地报考人员(含省属单位)登录“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进入“江苏建设培训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就近选择省辖市或厅有关驻外办事处报名点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2.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属院校代为报名。本年度院校集体报名资格申报工作集中在2016182016118进行;各院校须登录“管理系统”进行集体报名资格申报。经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校报考学生名单。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所在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现场审核要求

1. 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签署诚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2.身份证信息采集

考核评价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技术采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现场审核时,审核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报考人员身份证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也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自行采集身份证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3)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培训组织

1.培训按照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各地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各报名点不得强制培训与报名挂钩。

2.《培训参考内容及学时》具体详见附件4

3.考核教材采取统一订购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各报名点进行预订,相关事宜请与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

七、证书管理

2016年岗位考核成绩合格者,核发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证书》。

八、有关收费

1.考核费。经省物价局备案,标准如下:

1)报名费:10/人;

2)考核费:60/岗位。

2.培训费。各地按照实际培训学时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九、联系方式

1.全市考核评价有关事宜请与镇江技培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原镇江市建设学校)联系。联系人:姜恺;联系电话:88611790

附件下载

 

 

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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